1. 车辆出险后请及时与鑫如源租车客服中心联系
2. 发生保险事故应告知保险公司,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定价(定损)后再修理;
3. 事故处理中如有以下情形,请按对应的方法处理: (1车辆损伤较轻,车辆可以移动:请将车开至就近的本公司特约维修点定损 (2)在交通道路上的碰撞事故,并由交警现场处理、出具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书:请在还车时提供交警出具的单据原件; (3)单方事故且未经交警裁决:请提供拍摄清晰的事故现场电子版照片; (4)客户选择自行修理车辆:请在保险公司定损人员确定事故修理金额后,再到本公司指定修理地点修理;
4. 请在出险之日起15日内将保险理赔所需事故材料完整提供给我们,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理赔(特大人伤事故,或费用超1万元,可相应延缓30日)。所有资料必须齐全、清晰,否则由此导致的保险公司拒赔,将由客户自行承担责任;
5. 事故损失的垫付: (1)如事故造成的本车损失预估在1万元以内,客户免除垫付本车维修费用;事故造成的本车损失预估在1万元以上,客户应支付维修押金; (2)导致第三方损失的费用,由客户先行垫付; (3)请将收集到的事故处理所需全部资料移交本公司,由本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期间,请配合补充保险公司要求补充的材料;
6. 保险公司理赔结束后,本公司会将所得理赔款中由客户垫付的部分返还客户(具体费用由保险公司核损,最终本公司返还费用额度将按保险公司实际到位理赔款确定)。 7.如在租期内发生车辆盗抢与报废,客户需支付车辆租赁费用直到公安部门立案或车辆管理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
注:发生事故后,未经本公司允许,请勿擅自维修事故车辆,否则客户将承担赔偿损失等违 约责任,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不足额理赔的部分,也将由客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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